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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7章 《郧国公暨范阳卢氏联袂请罪记》

  

  《郧国公暨范阳卢氏联袂请罪记》

  九月朔日午后,郧国公张亮与户部侍郎卢承庆联袂诣政务院,伏阙请罪。

  满朝皆惊,盖此二人,一为国公,一为侍郎,皆朝廷柱石也,何以至此?

  事起泗州案。

  今夏,豫王殿下代天巡狩至泗州,查获漕运倒卖国有之资之大案。

  案中牵涉数十人,其一乃郧国公张亮之子张琮,琮者,亮之次子也。素骄纵,仗父荫不思进取,与泗州豪强勾连,倒卖官木,私设关卡,盘剥商旅,所涉赃款折铜钱数万贯。

  亮闻讯,数日不能寐,按律,琮之罪轻则流三千里,重则斩弃市,为父者虽未直涉其事,然教子无方,亦难辞其咎。

  九月朔日晨,亮沐浴更衣,着素服,不佩刀剑,独步行至皇城。

  至政务院门前,跪而不起,左右侍从欲扶,亮拒之。

  谓守门卫士曰:"老臣张亮,携子之罪,负荆请罪,请转告豫王殿下与诸知事,愿以此身,换犬子一条活路。"卫士急报于内。

  半个时辰后,卢承庆亦至。

  承庆之事与亮不同,然同棘手,承庆者,范阳卢氏家主,其族弟卢承宗,借承庆之名于河南道强占民田三百余亩,逼死佃户二家。

  此事亦在豫王巡狩途中查获,承庆知悉后,当夜将安世拿下,锁于家中祠堂,亲杖二十,翌日一早,携承宗认罪书诣政务院。

  二人跪于政务院前厅,伏地不起,豫王殿下闻报出见,王未着官服,唯寻常便袍,手中尚端半碗未尽之茶,视二人片刻,未急言语,先将茶饮尽乃坐。

  王先问亮,亮跪禀曰:"殿下,老臣管教不严,犬子犯下大罪,无颜面对陛下,无颜面对天下,今日唯求殿下开恩,饶犬子一命,老臣愿以残年之躯戴罪立功。"

  豫王殿下沉默良久,乃曰:"张公国家大将,须知无论何人犯法,皆须受罚,张公应比旁人更明此理。"

  亮啜泣不言,王续曰:"琮之罪证据确凿,不可赦,然念张公功绩与诚意,琮可免死罪,改杖四十,发配征倭军中,自普通士卒做起,若能于阵前立功赎罪,日后自有前程,若战殁,亦算以身殉国,不辱张氏门楣。"

  亮伏地g哽咽叩首:"老臣叩谢殿下大恩。"

  次问承庆,承庆跪于地上不卑不亢。

  禀曰:"殿下,臣之族弟承宗强占民田、逼死佃户之事,臣已查实,认罪书在此,请殿下定夺。"自怀中取出认罪书,双手呈上。

  王阅后问曰:"卢公以为当如何?"

  承庆对曰:"臣以为当依律严惩,至于臣本人,虽未直涉其事,然族人借臣之名行恶,臣难辞其咎,臣愿自罚:出粮二十万石以慰王师,并自请降俸二年,以示惩戒。"

  二十万石者何?足万人大军食半年之数也。

  殿下颔首:"善,卢公之诚意,朝廷收下,承宗之事依律办理,交都察院,卢公自请降俸二年,准。"

  此事传开,满朝议论纷纷。

  有赞亮"大义灭亲,忠心可鉴"者;有赞承庆"慷慨解囊,不愧世家风范"者;亦有私下嘀咕"何忠臣悔过,不过花钱保命耳"者。

  然细察此事,微妙颇多,堪玩味焉。

  亮之罪在教子不严,若不主动请罪,待朝廷追究,恐不止杖责发配而已,彼先下手为强,以"请罪"之姿换从轻之处。

  犬子保命,自己保爵,复得一"忠臣"之名,其代价者何?犬子被杖四十发配军前为卒,自身被遣海上管粮草,闻之若惩罚,实则机缘也——若征倭大胜,亮以副都督之位居从龙之功,归来加官晋爵不在话下。

  此投名状也。

  至于承庆,二十万石粮虽巨,对坐拥良田万顷之范阳卢氏,尚非伤筋动骨之数,彼出此数,所得朝廷对范阳卢氏之"既往不咎"也。

  自泗州案以来,朝廷清查世家力度日增,卢氏之底未必干净,承庆此二十万石,与其谓之"捐粮慰师",不若谓之"破财消灾"。

  而豫王殿下如何?

  收亮之投名状,收承庆二十万石粮,解大军出征部分粮草之需,一打一拉,一罚一用,恩威并施,其间分寸,毫厘不差。

  此所谓"臣忠君明"者也。

  然忠与不忠,明与不明,读者诸君当自有公论,本报唯录其事,不评其人,至于功过是非,且留后人说。

  ——《大唐日报》记者周良

  报纸发出的那天早上,长安城西市的茶馆里,说书先生已经把陈仲永的故事编成了段子。

  台下坐满了人,听到精彩处,拍巴掌叫好。

  另一个茶馆里,几个商人围坐一起,看着报纸上卢承庆“捐粮二十万石”的消息,一个胖商人压低声音。

  “二十万石?老卢这是花钱保命呢。”

  “嘘——小声点。”旁边的人推了他一下,“这话能乱说么?报纸上写的是‘忠臣义举’,你跟报纸过不去?”

  街角处,一个穿布衣的年轻人靠在墙上,手里捧着报纸,一个字一个字念着陈仲永的故事,念到“小人受朝廷之恩”那一段,嘴角翘了起来。

  他把报纸叠好,塞进怀里,转身朝科学院方向走去。

  他也是新丰县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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